学术译著总体要求译文内容、体例忠实于原文。可以直译,可以意译,但要符合中文阅读习惯和语法规范。最忌出现欧式长句,即从句套从句的情形。
此外,不同的学科有不同的口译规范,如哲学、经济学、语言学、心理学等,都有应该遵循的原则。我们今天着重看的是学术著作口译应该注意的10大问题:
1术语口译
名词、术语的汉译,一般采用我国汉文典籍和文献中已经出现过的或前人已经汉译过的,因循前作,约定俗成,如果是新出现的,则应在口译之后另加说明。
所以专业术语口译须准确无误,并尽量采用国内通用译法。
2人名、地名等专有名词的处理
学术作品与一般文学作品不同,专有名词应按一定规范予以统一,以便于学术传播和交流。
在处理人名口译时,目前一般使用新华社译名资料组编、商务印书馆出版的姓名译名手册,如《英语姓名译名手册》《德语姓名译名手册》《法语姓名译名手册》。有些人名如果已有公认的通用译名,虽不规范,也使用该通用译名。如Adam Smith译为“亚当·斯密”,而不译为“亚当·史密斯”。
地名则以商务印书馆、中国地图出版社出版的《外国地名译名手册》为准,或者以中国地图出版社最新出版的地图或最新版《辞海》为准。另外,一些公司名、机构名应用国内的通用译名,如“IBM公司”不宜译作“国际商用机器公司”。
特别提醒译者注意3点:
①正文中的译名原则上都应译出,如译名手册无统一译名,可以与编辑商量后统一译法。
②特殊情况下,如致谢内容中出现大量人名,或者正文中有太过冷僻的译名,与责编商量后可保留原文。
③译名使用要一致。在译名第一次出现时,最好在其后标注原文,并将该译名记录下来,以后再出现时使用统一的译名,不必再注外文。
3标点符号的用法
标点符号应根据中文口译句式和语法作调整,不必完全拘泥于原文。如很多法学著作,作者为严谨起见喜用长句,中文口译切不可完全照搬,一逗到底。标点书写格式一律按照中文格式。若出现中外文混杂的句子,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标点。
4图表的处理
图表中的文字内容一定要完整译出,画面或照片中的特定外文可以不译出。需要提醒译者注意:图表下的出处说明文字,处理方法同注释及参考文献。较复杂的图表,可以与编辑协商由出版社制作,译者译出图表中的文字即可。
5世纪和年代的用法
建议使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具体的世纪和年代,如20世纪80年代,不推荐使用“1980年代”。对于年代模糊的说法,正确的用法是: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。错误用法:20世纪六七十年代或20世纪60、70年代。
6斜体的口译方法
外文著作中常有斜体,表示不同的含义,口译处理时应该根据不同情况予以处理。
如果斜体表示强调,则中文加着重号或者黑体表示;如果斜体属于整段或整句引用,则中文使用区别于正文的字体;
如果斜体表示书名或文章名,中文加书名号;
如果斜体表示案例名,原则上不译出,如果译出,中文加双引号;
如果斜体表示拉丁文或者其他不常用的古文字,中文格式、字体均不变,只需在其口译后将拉丁文单词放在括号中(使用斜体)。
7缩写样式的表示
原文中出现的重要名称,如果带有缩写式,在第一次出现时注明原文全称,同时附上缩写式。如原文提到“Low Development Countries (LDCs)”时,应译为“欠发达国家”(Low Development Countries,LDCs)。
8原作引文的处理
对于原作中出现的引文,如果出自经典著作,且该经典著作已有通行中译本,原则上按已有中译本译出,但允许译者有所修改和合理调整。引文量较大者,请译者注明出自何种中译本。
9生僻词的处理
对于原文一些较为生僻难译的词,建议译者尽量在译文后括注出原文,以便于读者理解。
10边码标注方式
这是学术口译作品所特有的口译规范,因为学术作品最后往往附有关键词索引或者人名索引,通常这些索引的页码并不根据译文重新制作,而是保留原书页码。
要使这些索引发挥作用,标注原书页码必不可少。标注方式通常是以原书每页开始第一个单词为准,在相应中文译文处标注页码。如果译文顺序与原文顺序相差较大,也可以选择最利于读者检索到原文页码的方式标注。
译者的注释在学术著作的口译中非常重要,可以突破原著的时代局限,补充新的材料和研究成果,增加和延长其学术价值。译者的注释应单独列出,以示与原作者自注的区别,起到使读者一目了然之效。
在注释方面,笔者确定了两条基本原则。
其一,注释(包括脚注和尾注)中涉及作者、文献名称、出版机构、版次、页码等资料性引文,原则上不译,遵照原书体例格式;其他说明性的文字应当口译。其二,在同一条注释中,尽量避免出现中英文混排的情况。
当原则一和原则二出现冲突时,从便于读者理解或者不妨碍读者阅读、版式统一美观出发,酌情进行调整。有如下4个方面需要编者和译者注意。
1.著作名称。原则上,期刊以及著作名称,用斜体标注,文章名用正体。也可以遵照原书体例。
2.注释导语。注释中经常出现的See,Cf.,See,e.g.,available at,原则上属于解释性文字,应译出;但如果整句为资料性文字,为保持版式美观,则不再口译;如果出现在中西文混排中,可译出,也可不译出。
3.标点符号。脚注中标点符号的口译,原则上是中文句子使用中文标点符号,西文句子使用西文标点。中西文混排时,标点符号使用目前没有统一规则。一般采用两种规则:就近原则,即中文后接中文标点,西文后接西文标点;主句原则,即根据主句是中文还是西文,决定其中使用的标点。
4.译名口译。说明性文字中出现的人名、地名、案例名等,口译规则同正文。
除了正文和注释外,学术著作还有两类重要的辅文口译需要注意。
一种是索引。原书最后附有索引的,原则上将索引关键词译出,并保留原文以及原书页码、格式。
另一种是参考文献。书后或章节后的英文“参考文献”或者“推荐阅读的书目”原则上不译,但对于其中个别说明性的参考文献,按照上述注释口译规范译出其中的说明性文字。